发布时间:2013-05-24 10:11:41
一、“四落实”。即落实领导机构、落实监管责任、落实责任机制、落实宣贯学习。通过“四落实”加大了指导力度,明确了工作责任,推进了工作开展,扩大了社会影响,为实现工作目标奠定了基础。
二、“四清楚”。即辖区各单位基本情况清楚;各单位法定代表人、分管负责人和从事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基本情况清楚;各单位安全保卫区域情况清楚;各单位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清楚。通过落实“四清楚”,积极指导自招保安员单位依法到公安机关申请备案,进一步夯实了区域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三、“四统一”。即统一自招保安员单位聘用保安员的招录标准、统一对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员进行业务培训、统一各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员着装标识、统一区域内自招保安员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管理制度。通过“四统一”,严把保安员入口关、政审关、培训关,规范了保安员执勤标准,提升了保安队伍整体素质。
四、“四必查”。即对反映出的自招保安员单位管理不善必查、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员安保工作不力必查、自招保安员单位保安员违法违规必查、落实保安监管职责不实必查。通过“四必查”,进一步强化了对自招保安员单位的监管,规范了自招保安员单位管理和保安员行为,树立了保安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湘ICP备19023595号 版权所有 湖南建囯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8673009696 网站管理 技术支持:软视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