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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1 10:00:39

2010年1月1日起,《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所有自行招用保安的单位都必须在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登记,所有保安队员必须持证上岗。据此,市局及市局内保支队对各区、县市局下达了年内完成办证备案任务。我局内保大队于2011年5月27日组织召开了全局各派出所基础所长会议,胡正坤副局长就涉及保安的单位备案登记及保安员培训办证做了重要指示,并对各派出所下达了任务和指标。
  会后,洞井派出所行动迅速,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召开派出所范围内招用保安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了会议精神,5月30日(星期一),有将近50家涉及保安的单位前来登记领表;侯家塘所向东副所长采取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分片发动的推行方式,水院社区民警李先福行动快,组织好,召开了社区单位的动员会议,请内保大队同志一同参加会议,做到了一家不漏,有问题会场解决,答疑解惑,参加会议的有21家单位,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也有个别派出所动作迟缓。希望各派出所领导重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圆满完成分局下达的工作任务,为促进保安监管,服务社会治安大局而努力。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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